‘彪’这个字跟随了他前半生,但崇应彪从来不喜欢它。
‘阿应’?
这个好听,是爱人对自己最亲昵的称呼。
崇应彪坐起身,把手伸向她,他的手掌并不好看。
北崇寒冷,半大小子,冬日里也得跟着长辈们出去打猎,无人照看的情况下,崇应彪的手上长了冻疮也无人发现,他自己也不在意,于是后来在朝歌每年都会再生冻疮。
素月为他调配绿油油的药膏,在晚秋时节给他的双手泡药水,再抹上药膏,看起来就像是夏天最有生机的树枝,绿到发亮。
后来他的手,再也没有生过冻疮。
可惜手上的疤痕,年年复年年的,还是留了下来,交错纵横的伤疤像是冬天荒原里的枯枝,难看又突兀。
崇应彪刚才从楼上见到了院里的情景,他憋着气就是在等素月,本来还想再拿乔一会儿,可惜……
“再叫两声。”崇应彪将粗糙的手掌塞到素月柔软的小手里,也不管她手里拿的东西,勾着她的手腕道:“我喜欢你这么叫我,以后都喊我‘阿应’,好不好?”
人高马大的身材,哪怕只是坐着都很有压迫感,身上那股尖锐锋利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,不过偏偏夹杂了一丝淡淡的桃木气息,是素月常用的皂角,柔和了他身上的气场。
“那你以后不许这么幼稚。”素月谈着条件,还不忘损他两句,“而且还是伤敌一千,自损八百的做法。”
“笨蛋!”
崇应彪哼哼一笑,又把散落在床上的药油递给她,将洗漱后才套上的上衣脱下,两条长臂如同钢铁一样坚硬,拳头一捏,青筋顿起。
素月敲了一下他的铁臂……
没敲动、纹丝不动、毫无反应。
崇应彪宠溺地一笑,“想让我疼啊?”
素月目光游离,尴尬的收手,晃了晃脑袋,头上的发饰垂下的流苏,在耳边轻摆,“没有啊,我没有,你别胡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