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世是平民的乱世,民国则是乱世中的乱世。
封建社会的结束,并没有给百姓带来更好的生活,相反,各地势力自立,层层剥削之后,贫民们朝不保夕,衣食无继,上层看不见他们的苦难,富人永远绫罗玉食,高高在上。
容溶一路走过来,见到了许多——有人与野狗争食,有人挥金如土;有人面黄肌瘦,有人脑满油肠;有人脚上三寸玲珑,有人手脚皴裂流脓……这个时代的悲剧和心酸,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她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独身行走在这个混乱的世道,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,面对旁人的恶意,容溶大部分时候也不会手下留情,也许很多人只是为了生存,但当他们动手的目的不仅为财时,容溶就不可能轻纵。
但也有例外。
静谧的山林里传来几声惨叫,声音传出去很远,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山路蜿蜒延伸到破庙门口,一路倒着横七竖八的尸首,大多是一击毙命,有的脸上还带着笑,场面诡异血腥。
此刻庙里还站着的人,便只有一个白裳青裙的姑娘和一个浑身破烂、伤痕累累的小男孩。
男孩看着不过十岁上下的年纪,紧闭着眼睛,不敢抬头,静静等待死亡。
但是过了一会儿,他并没有等到死亡,反而一阵浓郁的肉香飘来,窜进他的鼻腔,引起肚子的几声轰鸣。
男孩睁开眼睛,看见火堆旁正烤着一只兔子,滋滋的丰厚油脂香混着肉质的鲜香,还有刺鼻带劲的调料香味,男孩咽了咽口水,眼睛里泛着绿光,他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。
“想吃吗?”容溶举着兔肉。
男孩狠点着脑袋:“嗯嗯。”
他不敢张口,怕口水会滴出来。
容溶笑了笑:“跟我说一说这附近还有多少像他们这样土匪,这只兔子就归你了。”
男孩扫了几眼兔子,走到容溶不远处站定,他挺直了背脊,说着自己知道的情况。
这附近多山水,像是男孩这样的乡下人家,大多靠山靠水吃饭,但近两年年景不好,到处都乱,不少人趁着机会发国难财,称王称霸,鱼肉乡里,很多老百姓过不下去,心一横就找了个地盘,当起了劫道客。
这一带的土匪实在不少。男孩说完时,抿了抿唇,有点干渴。
容溶递了杯蜜水,他接过去两口就闷了。
兔子已经不烫了,男孩捧着吃得满嘴流油,容溶也拿了盘油酥包出来吃,他的目光又移了上去,一边啃兔子,一边眼巴巴的看。
容溶看他一眼,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男孩咽下口中的食物,脸色有些低沉,“我叫陈皮。”
“什么?!”
容溶目光大震:“你叫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