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翊的猜想其实也没什么错,这桩案子当天就被侦破了。
杜城出了趟外勤,不仅带回来刘连明已死的消息,还有一封被删除的邮件。
恢复数据同样是常夷的强项。
那封邮件就是被替换的园区监控——里面是蒋歌漏夜约会死者的视频。
这是刘连明保存的杀人证据,同样也是他勒索敲诈的绝佳利器,如果他不那么贪心,也许不会被杀人灭口。
随后,蒋峰等人从通讯公司查到刘连明死前最后一通电话,联系人是蒋歌。
凭这些证据,已经够定蒋歌的罪了。
沈翊在见到蒋歌时,立刻猜出了她的下毒方式——梁毅是手控,刘连明酗酒,只要将毒藏在指甲里,便可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毒。
这一点也得到了蒋歌的供词证实。
种种证据摆在眼前,即便没有沾染氰化物的毒指甲,一样可以定她的罪,蒋歌并不后悔杀人,她只是后悔自己为了变美,走上了一条不归路。
“唉,你说这个蒋歌是不是傻?她都被侵害了,还光想着保全工作,但凡她一开始站出来报警,那个梁毅早被抓了,后面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女孩重复她的遭遇。真是又可怜又可恨。”
中午刑侦大队的同事们聚在食堂一起吃饭,一条长桌上围坐了十来个人,你一言我一语的,就说起了蒋歌。
常夷的对面就是沈翊,他笑了笑,温和的回应那个小警察:“蒋歌确实有错,错在利益受到侵害没有第一时间报警,但她的反应恰恰是正常人受害后的心态。”
“你看这桩案子里,一共有87个女性受到伤害,超过一半都是被强迫的,但她们有报警吗?你不能因为蒋歌是第一个受害的,就要把错误归到她头上,这世道对她已经很不公平了。”
受害者有罪论从来不是个例——